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活到30歲,覺得自己做最對的決定就是學習瑜珈和鋼琴。說到瑜珈,就要談談我的第一位瑜珈老師-鄭娥。她編排課程是一級讚,只要上過她的課無不想念那汗如雨下,身體「直直挫」的快感。2010年的7月我和妹妹還特別下高雄找老師,一見到老師心裡有很深的感謝。當年的瑜珈種子現今已在我的身上發芽茁壯。當然我還有第二位恩師-翁素媚老師,這兩位老師為我的生命開了一道喜悅之門。因為她們認真教學和指導,我的生命有了360度的轉變。
猶記第一次上瑜珈課,學費要7000元,當下心裡都傻了。那時的我還是窮學生,被家裡保護好好,也不需打工賺學費,只要跟爸爸提款就好。突然一筆金額實在很難開口,想說找一個籍口回絕說父母親不答應。但當下老師很直接說了一句很經典的話,那就是「太殘忍」。不知道為什麼,我好像被雷打到,一股奇怪力量牽引我乖乖付學費。
深深感謝當下付學費的勇氣,現在才有機會進入瑜珈的殿堂。把金錢花在對事物上,是上天寶貴的指引。所以如果做任何事時,要順應內心的直覺,因為那是上天給予我們改變的機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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